印度尼西亚政府需要扩大保护难民的总统令

将其变成法律 该法令使用的定义也应该扩大,因为它排除了那些逃离灾难的人,而只提及那些逃离迫害的人。

2016 年 12 月,佐科·维多多总统颁布法令,确保难民不会被任意驱逐或遣返原籍国,从而填补了长期的法律真空。

一些研究人员批评该法令在保护难民 美国手机号码列表 方面做得不够。例如,印度尼西亚尚未签署1951 年《难民公约》,该公约概述了难民的权利以及政府保护难民的义务。

该法令没有规定如何通过融合计划保护印度尼西亚的寻求庇护者和难民(约 13,800 人,其中大部分来自阿富汗和缅甸)并在印度尼西亚定居。

然而,这项规定表明印度尼西亚的政策发生了转变,从不考虑难民安全的安全方针转变为遵守不驱回、不驱逐或遣返难民的习惯国际法义务的方针。

无视习惯国际法
尽管印度尼西亚不是 1951 年《难民公约》的签署国,但其荣誉受到不驱回原则的约束。它被认为是一项习惯法,对所有国家都有约束力,包括那些未签署难民公约的国家。这意味着其他国家将其视为法律,尽管它是非官方的。

违反这一习惯法会招致其他国家的批评和谴责。即使现在,国际社会和民间社会组织仍在向印度尼西亚政府施压,要求其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

在该法令发布之前,法律和人权部移民总局一直依靠自己的标准操作程序。

该局是政府负责应对难民问题的领导机构。由于没有任何关于如何对待和管理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规定,官员们通常会忽视难民的请求或拘留那些没有难民署难民身份证的人。移民机构也不区分寻求庇护者、难民或无国籍人。